《上海市数据条例》于今年1月1日生效。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为保障《条例》尽快且顺利落地实施,市政府相关部门计划于今年3月底、6月底、12月底三个主要时间节点,分批出台配套政策或完成配套措施,在年内基本建成数据领域“1+X”制度体系。
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
自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提出上海要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以来,全市上下加快推进经济、生活、治理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,取得明显成效。同时,顶层设计不断完善,《条例》于去年11月25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并于今年1月1日生效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既是对上位法和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,也是加快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,标志着上海迈入了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阶段,驶向了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快车道。
为了保障《条例》尽快且顺利落地实施,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前准备、提前谋划,按照“全覆盖”“可实施”“可评价”的目标,研究制定了《贯彻实施〈上海市数据条例〉配套工作分工方案》,梳理了7方面37项配套措施任务,按照“能快则快、能早尽早”“成熟一项、推出一项”的原则,计划于今年3月底、6月底、12月底三个主要时间节点,分批出台配套政策或完成配套措施,在年内基本建成数据领域“1+X”制度体系。
支持浦东新区先行先试
《条例》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重点将聚焦“五个更加”,包括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发展机制;构建更加高效的公共数据治理体系;探索更加灵活的数据要素配置体系;打造更加领先的区域示范标杆;明确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其中,在打造更加领先的区域示范标杆方面,将充分体现上海的地方特色,推动上海地方立法与国家赋予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有机结合。支持浦东新区先行先试,加快落实经济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,推动浦东数据产业发展;率先在智能网联汽车、金融科技、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形成一整套低风险数据目录,推动临港新片区试点低风险领域数据跨境流动。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,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,推进数字认证体系、电子证照等在长三角区域互认互通,推动政务服务和城市运行管理实现长三角区域协同。
深化各行业领域数据治理
目前,《条例》配套的部分政策制定已经启动,部分举措已经实施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比如,去年11月底,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浦东揭牌运行,配套规则体系正在加快建立。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试点已经在部分行业领域先行开展,为今年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做好了基础准备。
上海市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,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,加强全市数据标准体系的统筹管理。首席数据官(CDO)制度研究和试点也已经启动,通过政府引领,深化各行业领域数据治理,推动业务数字化转型。
下一步,上海将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,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,持续推进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,全面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,为上海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。(浦东时报)